一种并联式双腔制动主缸(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号:CN201620130233.8

申请人:温州福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公开号:CN205365575U
  • 申请日期:20160203
  • 公开日期:20160706
专利名称: 一种并联式双腔制动主缸
专利名称(英文): A parallel double-cavity in the brake master cylinder
专利号: CN201620130233.8 申请时间: 20160203
公开号: CN205365575U 公开时间: 20160706
申请人: 温州福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申请地址: 325200 浙江省温州市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四道111号
发明人: 戴凯瑞; 刘科明
分类号: B60T11/20 主分类号: B60T11/2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并联式双腔制动主缸,包括缸体及设置在所述缸体内的活塞组件,所述缸体内具有一主腔体及与主腔体相通的两个分腔体,所述活塞组件包括主活塞体及位于主活塞体内端并分别延伸至两个分腔体内的活塞柱,两活塞柱与分腔体的后壁之间设置有弹簧,主活塞体的外端连接有延伸至缸体外的推杆组件,所述两个分腔体的后壁上均具有出油口,所述缸体上还具有与两个分腔体相通的进油口;该制动主缸采用了并联式结构设计,无需设计两个活塞组件,有效地简化了整体结构,更加便于维护,同时使用寿命也比传统的双活塞主缸更长,更加便于操控。
摘要(英文): The utility model discloses a parallel double-cavity brake master cylinder, comprises a cylinder body and a piston assembly in the cylinder body, the cylinder body has a main cavity and is communicated with the main chamber of the two distributing cavity body body, the piston assembly comprises a main body of the piston and the main piston body and respectively extend to the piston in two sub-cavities, distributing cavity body two piston plunger and a spring is arranged between the back wall of, the main piston is connected with the outer end of the plug extends to the push rod assembly is outside the cylinder body, the two distributing cavity body with an oil outlet are at the back wall of, the cylinder body is also provided with an oil inlet which is communicated with two distributing cavity body ; the brake master cylinder adopts a parallel structure design, does not need to design two piston assembly, effectively simplifying the whole structure, more convenient maintenance, than the traditional life is also used at the same time the double-piston cylinder is longer, more convenient operation.
  • 商标交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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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并联式双腔制动主缸,其特征在于:包括缸体及设置在所述缸体内的活塞组件,所述缸体内具有一主腔体及与主腔体相通的两个分腔体,所述活塞组件包括主活塞体及位于主活塞体内端并分别延伸至两个分腔体内的活塞柱,两活塞柱与分腔体的后壁之间设置有弹簧,主活塞体的外端连接有延伸至缸体外的推杆组件,所述两个分腔体的后壁上均具有出油口,所述缸体上还具有与两个分腔体相通的进油口。

1.一种并联式双腔制动主缸,其特征在于:包括缸体及设置在所述缸体内 的活塞组件,所述缸体内具有一主腔体及与主腔体相通的两个分腔体,所述活 塞组件包括主活塞体及位于主活塞体内端并分别延伸至两个分腔体内的活塞 柱,两活塞柱与分腔体的后壁之间设置有弹簧,主活塞体的外端连接有延伸至 缸体外的推杆组件,所述两个分腔体的后壁上均具有出油口,所述缸体上还具 有与两个分腔体相通的进油口。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并联式双腔制动主缸,其特征在于:所述主腔体 的口部与推杆组件之间设置有导向套。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并联式双腔制动主缸,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向套 上设有导向密封圈。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并联式双腔制动主缸,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油口 上设置有油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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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并联式双腔制动主缸,其特征在于:包括缸体及设置在所述缸体内的活塞组件,所述缸体内具有一主腔体及与主腔体相通的两个分腔体,所述活塞组件包括主活塞体及位于主活塞体内端并分别延伸至两个分腔体内的活塞柱,两活塞柱与分腔体的后壁之间设置有弹簧,主活塞体的外端连接有延伸至缸体外的推杆组件,所述两个分腔体的后壁上均具有出油口,所述缸体上还具有与两个分腔体相通的进油口。
原文:

1.一种并联式双腔制动主缸,其特征在于:包括缸体及设置在所述缸体内 的活塞组件,所述缸体内具有一主腔体及与主腔体相通的两个分腔体,所述活 塞组件包括主活塞体及位于主活塞体内端并分别延伸至两个分腔体内的活塞 柱,两活塞柱与分腔体的后壁之间设置有弹簧,主活塞体的外端连接有延伸至 缸体外的推杆组件,所述两个分腔体的后壁上均具有出油口,所述缸体上还具 有与两个分腔体相通的进油口。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并联式双腔制动主缸,其特征在于:所述主腔体 的口部与推杆组件之间设置有导向套。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并联式双腔制动主缸,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向套 上设有导向密封圈。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并联式双腔制动主缸,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油口 上设置有油阀。

翻译:
一种并联式双腔制动主缸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汽车配件,尤其是涉及一种并联式双腔制动主缸。

背景技术

制动主缸通常又叫刹车泵,是汽车制动系统中的关键部件,它的主要作用 是通过踏板力的作用推动主缸中的活塞向前移动,使制动主缸压力腔产生液 压,再通过制动主缸的出油口向整车的制动系统输送液压,从而实现汽车的刹 车功能。现有技术中国的制动主缸普遍使用串联式双活塞结构涉及,这种结构 的制动主缸普遍存在着结构复杂,易损坏,不便维护等问题。

实用新型内容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结构简单、使用寿命长,便于维 护的并联式双腔制动主缸。

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并联式双腔制动主缸,包括缸体及 设置在所述缸体内的活塞组件,所述缸体内具有一主腔体及与主腔体相通的两 个分腔体,所述活塞组件包括主活塞体及位于主活塞体内端并分别延伸至两个 分腔体内的活塞柱,两活塞柱与分腔体的后壁之间设置有弹簧,主活塞体的外 端连接有延伸至缸体外的推杆组件,所述两个分腔体的后壁上均具有出油口, 所述缸体上还具有与两个分腔体相通的进油口。

进一步地,所述主腔体的口部与推杆组件之间设置有导向套。

进一步地,所述导向套上设有导向密封圈。

进一步地,所述出油口上设置有油阀。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较,其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并联式双腔制动主缸采用了并联式结构设计,无需设计两个 活塞组件,有效地简化了整体结构,更加便于维护,同时使用寿命也比传统的 双活塞主缸更长,更加便于操控。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1-缸体;2-活塞组件;3-主腔体;4-分腔体;5-活塞柱;6-弹簧;7-推杆 组件;8-出油口;9-进油口;10-导向套;11-导向密封圈;12-油阀。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 及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为,此处所描述的 具体实施方式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如图1所示的一种并联式双腔制动主缸,包括缸体1及设置在所述缸体1 内的活塞组件2,所述缸体1内具有一主腔体3及与主腔体3相通的两个分腔体 4,所述活塞组件2包括主活塞体及位于主活塞体内端并分别延伸至两个分腔体 4内的活塞柱5,两活塞柱5与分腔体3的后壁之间设置有弹簧6,主活塞体的 外端连接有延伸至缸体1外的推杆组件7,所述两个分腔体4的后壁上均具有出 油口8,所述缸体1上还具有与两个分腔体4相通的进油口9。

其中,所述主腔体1的口部与推杆组件7之间设置有导向套10;所述导向 套10上设有导向密封圈11;所述出油口8上设置有油阀12。

本实用新型的并联式双腔制动主缸采用了并联式结构设计,无需设计两个 活塞组件,有效地简化了整体结构,更加便于维护,同时使用寿命也比传统的 双活塞主缸更长,更加便于操控。

上面所述的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进行描述,并非对 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和范围进行限定。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设计构思的前提下, 本领域普通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做出的各种变型和改进,均应落入到 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本实用新型请求保护的技术内容,已经全部记载在权 利要求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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