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一种泄压系统 | ||
专利名称(英文): | A pressure-relief system | ||
专利号: | CN201620110434.1 | 申请时间: | 20160203 |
公开号: | CN205330795U | 公开时间: | 20160622 |
申请人: | 大陆汽车电子(芜湖)有限公司 | ||
申请地址: | 241009 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湖北路27号 | ||
发明人: | 王书龙; 叶文娟; 汪百平; 殷铭 | ||
分类号: | F02B37/16 | 主分类号: | F02B37/16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 代理人: | 纪佳; 吴鹏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泄压系统,包括:旁通阀,带有气体旁通通道的客户端,所述旁通阀和客户端之间相互连接,所述旁通阀的阀体上安装有带有孔状结构的防护罩。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泄压系统具有噪声小、震动小的特点。 | ||
摘要(英文): | The utility model relates to a pressure-relief system, including : by-pass valve, the client with the gas by-pass passage, the by-pass valve and a client are connected with each other, the by-pass valve with a valve is mounted on the valve body of the pore structure of the protective cover. The utility model provides the pressure relief system has a low noise, low vibration characteristics. |
1.一种泄压系统,包括: 旁通阀, 带有气体旁通通道的客户端,所述旁通阀和客户端之间相互连接, 其特征在于, 所述旁通阀的阀体上安装有带有孔状结构的防护罩。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泄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罩环绕安 装在靠近所述旁通阀的阀头一侧的阀体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泄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罩至少部 分环绕所述旁通阀的阀头。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泄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罩部分或 者全部位于所述客户端的气体旁通通道中。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泄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罩位于所 述旁通阀的阀头和所述客户端之间。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泄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客户端为带有 气流通道的气体管道。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泄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气体管道为发 动机的进气通道的一部分。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泄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孔状结构位于 所述防护罩的侧壁上。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泄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孔状结构与所 述旁通阀的阀头之间具有间隔。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泄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孔状结构的 个数为1个或者多个。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泄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孔状结构的 形状为近似三角形或圆形或椭圆形或方形。
1.一种泄压系统,包括: 旁通阀, 带有气体旁通通道的客户端,所述旁通阀和客户端之间相互连接, 其特征在于, 所述旁通阀的阀体上安装有带有孔状结构的防护罩。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泄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罩环绕安 装在靠近所述旁通阀的阀头一侧的阀体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泄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罩至少部 分环绕所述旁通阀的阀头。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泄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罩部分或 者全部位于所述客户端的气体旁通通道中。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泄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罩位于所 述旁通阀的阀头和所述客户端之间。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泄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客户端为带有 气流通道的气体管道。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泄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气体管道为发 动机的进气通道的一部分。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泄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孔状结构位于 所述防护罩的侧壁上。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泄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孔状结构与所 述旁通阀的阀头之间具有间隔。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泄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孔状结构的 个数为1个或者多个。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泄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孔状结构的 形状为近似三角形或圆形或椭圆形或方形。
翻译: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零部件产品,具体地说,涉及一种用于给汽车发 动机的进气系统进行泄压的泄压系统。
背景技术
对于带有涡轮增压功能的汽车,当驾驶员松开油门踏板或者进行制动 时,节气门的开度会迅速减小甚至处于关闭的怠速状态,此时进气管中的 气流会在节气门处受阻,但此时此刻涡轮增压器并没有停止工作,由于惯 性,涡轮增压器仍然保持在每分钟10万转以上的转速继续旋转着,可以想 象,此时的空气仍然继续被源源不断地压缩进入进气管中,如果在进气管 中这部分高压空气不能被及时排走,就会使进气管中压力迅速升高,有可 能造成节气门损害或进气管爆裂。这时,就需要在进气管道中加装一个卸 压装置,来卸掉管道中来自进气涡轮压缩后的多余高压空气,这种装置就 是旁通阀。
旁通阀和客户端(发动机进气通道的一部分)构成了现有的泄压系统, 两者之间采用直接固定安装的方式,目前的泄压系统中缺少降低噪音和减 震结构的设计,导致当旁通阀打开时,由于高气压突然被释放,气压不均 匀分布以及气体流速过快,从而会使得旁通阀及客户端的气体通道内产生 噪声和震动。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泄压系统,该系统解决了汽车上的旁 通阀在打开时出现的噪声和震动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泄压系统,包括:
旁通阀,带有气体旁通通道的客户端,所述旁通阀和客户端之间相互 连接,并且所述旁通阀的阀体上安装有带有孔状结构的防护罩。
进一步地,所述防护罩环绕安装在靠近所述旁通阀的阀头一侧的阀体 上。
进一步地,所述防护罩至少部分环绕所述旁通阀的阀头。
进一步地,所述防护罩部分或者全部位于所述客户端的气体旁通通道 中。
进一步地,所述防护罩位于所述旁通阀的阀头和所述客户端之间。
进一步地,所述客户端为带有气流通道的气体管道。
进一步地,所述气体管道为发动机的进气通道的一部分。
进一步地,所述孔状结构位于所述防护罩的侧壁上。
进一步地,所述孔状结构与所述旁通阀的阀头之间具有间隔。
进一步地,所述孔状结构的个数为1个或者多个。
进一步地,所述孔状结构的形状为近似三角形或圆形或者椭圆形或者 方形孔。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泄压系统具有噪声小、震动小的 优点。
附图说明
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本 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 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所述泄压系统的爆炸示意图;
图2是图1所示泄压系统组装后的立体图;
图3是图2的透视图;
图4是防护罩的立体示意图;
图5是图4所示防护罩的正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参照附图并通过实施例来描述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泄压系统。
图1是本实用新型所述泄压系统的爆炸示意图,图2是图1所示泄压 系统组装后的立体图;图3是图2的透视图;图4是防护罩的立体示意图; 图5是图4所示防护罩的正视图。如图1至图5所示,该泄压系统包括旁 通阀1,带有气体旁通通道21的客户端2,以及在所述旁通阀1的阀体11 上安装的、带有孔状结构31的防护罩3。所述旁通阀1和客户端2之间相 互连接,在本实施例中采用螺钉固定连接的方式(螺钉在图中未示出)。
优选地,所述防护罩3环绕安装在靠近所述旁通阀1的阀头12一侧的 阀体11上,具体地,如图3所示,所述防护罩3与所述旁通阀1的阀体 11之间通过卡扣连接,在本实施例中,所述防护罩3至少还环绕套装所述 旁通阀1的阀头12的一部分。
优选地,所述防护罩3可以部分或者全部位于所述客户端2的气体旁 通通道21中,如图2和图3所示,在本实施例中,所述防护罩3几乎全部 位于所述气体旁通通道21中,即当所述旁通阀1打开时,所述防护罩3 并不移动,气体经过所述防护罩3的孔状结构31后排出。
优选地,为了起到消音和减少震动的作用,如图2和图3所示,当所 述阀头12关闭时,所述防护罩3位于所述旁通阀1的阀头12和所述客户 端2之间,从而使得所述旁通阀1打开时,气体必须流经所述防护罩3的 孔状结构31后排出。
优选地,所述客户端2为带有气流通道的气体管道,在本实施例中, 所述气体管道(客户端2)为发动机的进气通道的一部分。
优选地,如图4和图5所示,所述孔状结构31位于所述防护罩的侧壁 上。
优选地,如图3所示,所述孔状结构31与所述旁通阀1的阀头12之 间具有间隔4。
优选地,如图4和图5所示,为了能够使得所述旁通阀1打开后,气 体可以流经所述防护罩3后从所述气体旁通通道21中排出,所述防护罩3 的侧壁上必须形成有孔状结构31,该孔状结构31的个数至少为1个,在 本实施例中,所述孔状结构31的个数为多个。
优选地,如图4和图5所示,所述孔状结构31的形状可以为近似三角 形孔,圆形孔,椭圆形孔或者方形孔。
综上,当所述旁通阀1打开时,所述客户端2内部的高压气体流经所 述防护罩3的孔状结构31后,从所述气体旁通通道21排出,由于孔状结 构31的存在,可以减少高压气体排出时产生的噪音和震动。
虽然本实用新型已以较佳实施例披露如上,但本实用新型并非限定于 此。任何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内所作的各 种更动与修改,均应纳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 护范围应当以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