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一种越野车油桶固定结构及汽车 | ||
专利名称(英文): | An off-road vehicle drum fixed structure and | ||
专利号: | CN201521084374.2 | 申请时间: | 20151223 |
公开号: | CN205365461U | 公开时间: | 20160706 |
申请人: | 北京汽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
申请地址: | 101300 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双河大街99号 | ||
发明人: | 沈军; 张贺 | ||
分类号: | B60R11/06 | 主分类号: | B60R11/06 |
代理机构: | 北京银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3 | 代理人: | 黄灿; 刘伟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越野车油桶固定结构及汽车,其中越野车油桶固定结构包括:绑带、用于固定在座椅靠背上的绑带固定环、油桶袋和用于固定在所述油桶袋上的带扣,其中,所述绑带上设有扣环,所述绑带的一端依次穿过所述绑带固定环、所述带扣、在再次穿过所述绑带固定环后,与所述绑带的另一端通过所述扣环拉紧,将所述油桶袋固定在座椅靠背上。本实用新型越野车油桶固定结构成本低廉,结构简单,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可有效解决现有的外置便携式油桶不方便存放的问题。 | ||
摘要(英文): | The utility model provides an off-road vehicle drum fixed structure and the automobile, wherein the off-road vehicle drum fixed structure includes : the band, used for fixing in the backrest of the seat ring the binding, can be used for fixing the bag and the bag in the oil of the buckle, wherein the binding band is provided with a retaining ring, the binding tape are sequentially passes through one end of the ring the binding tape, wherein the buckle, once again through the binding of the fixed ring, and said the other end of the binding band through the buckle tensioning, the said oil barrel bag is fixed in the seat back. The utility model off-road vehicle drum fixed structure of low cost, simple structure, has high practicability, can effectively solve the existing external portable oil the problem of inconvenient storing. |
1.一种越野车油桶固定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绑带、用于固定在座椅 靠背上的绑带固定环、油桶袋和用于固定在所述油桶袋上的带扣,其中, 所述绑带上设有扣环,所述绑带的一端依次穿过所述绑带固定环、所述带 扣、在再次穿过所述绑带固定环后,与所述绑带的另一端通过所述扣环拉紧, 将所述油桶袋固定在座椅靠背上。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越野车油桶固定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绑带固定 环的个数为两个或四个。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越野车油桶固定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带扣的个 数为两个或四个。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越野车油桶固定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扣环的个 数为两个或四个。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越野车油桶固定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扣环为魔 术粘扣。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越野车油桶固定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绑带固定 环焊接在座椅靠背的骨架上。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越野车油桶固定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绑带的材 料为2-3mm的尼龙材料。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越野车油桶固定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油桶袋的 材料为1.5-2mm的尼龙布。
9.一种汽车,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越野车油 桶固定结构。
1.一种越野车油桶固定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绑带、用于固定在座椅 靠背上的绑带固定环、油桶袋和用于固定在所述油桶袋上的带扣,其中, 所述绑带上设有扣环,所述绑带的一端依次穿过所述绑带固定环、所述带 扣、在再次穿过所述绑带固定环后,与所述绑带的另一端通过所述扣环拉紧, 将所述油桶袋固定在座椅靠背上。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越野车油桶固定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绑带固定 环的个数为两个或四个。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越野车油桶固定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带扣的个 数为两个或四个。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越野车油桶固定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扣环的个 数为两个或四个。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越野车油桶固定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扣环为魔 术粘扣。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越野车油桶固定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绑带固定 环焊接在座椅靠背的骨架上。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越野车油桶固定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绑带的材 料为2-3mm的尼龙材料。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越野车油桶固定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油桶袋的 材料为1.5-2mm的尼龙布。
9.一种汽车,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越野车油 桶固定结构。
翻译: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领域,特别涉及一种越野车油桶固定结构及汽车。
背景技术
由于现在市场销售的越野车普遍没有外置油桶的安放结构,为满足部分特殊消费者的需求,亟需一种在汽车行李箱内存放外置油桶的固定结构。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越野车油桶固定结构及汽车,该越野车油桶固定结构,满足越野车外置油桶在行李箱内的有效固定,解决了外置便携式油桶不方便存放的问题,结构简单,安装简便。
依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越野车油桶固定结构,包括:绑带、用于固定在座椅靠背的骨架上的绑带固定环、油桶袋和用于固定在所述油桶袋上的带扣,其中,所述绑带上设有扣环,所述绑带的一端依次穿过所述绑带固定环、所述带扣、在再次穿过所述绑带固定环后,与所述绑带的另一端通过所述扣环拉紧,将所述油桶袋固定在座椅靠背上。
优选地,所述绑带固定环的个数为两个或四个。
优选地,所述带扣的个数为两个或四个。
优选地,所述扣环的个数为两个或四个。
优选地,所述扣环为魔术粘扣。
优选地,所述绑带固定环焊接在座椅靠背的骨架上。
优选地,所述绑带的材料为2-3mm的尼龙材料。
优选地,所述油桶袋的材料为1.5-2mm的尼龙布。
依据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方面,还提供了一种汽车,包括如上所述的越野车油桶固定结构。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越野车油桶固定结构,通过设置的绑带、绑带固定环、油桶袋、带扣、扣环,实现在越野车的座椅靠背后面增设油桶的存放、固定机构,满足外置油桶在行李箱内的有效固定,解决了现有的外置便携式油桶不方便存放的问题,结构简单实用,成本低廉。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中油桶绑带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中油桶袋的固定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中座椅骨架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
绑带-1、绑带固定环-2、油桶袋-3、带扣-4、扣环-5。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例进行详细描述。
参见图1至图3,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越野车油桶固定结构,该越野车油桶固定结构包括:绑带1、用于固定在座椅靠背上的绑带固定环2、油桶袋3和用于固定在油桶袋3上的带扣4,其中,绑带1上设有扣环5,绑带1的一端依次穿过绑带固定环2、带扣4、在再次穿过绑带固定环2后,与绑带1的另一端通过扣环5拉紧,将油桶袋3固定在座椅靠背上。
进一步,绑带固定环2的个数为两个或四个;当然可以理解的是,在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中并不限定绑带固定环2的个数。
进一步,带扣4的个数为两个或四个;当然可以理解的是,在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中并不限定带扣4的个数。
进一步,扣环5的个数为两个或四个;当然可以理解的是,在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中并不限定扣环5的个数。
进一步,参见图1和图2,所述扣环5为魔术粘扣。
具体的,扣环5采用魔术粘扣,作用在于魔术粘扣的位置可任意改变,易于调整长度,耐用,操作简单,使用方便。
进一步,参见图2和图3,所述绑带固定环2焊接在座椅靠背的骨架上。
进一步,绑带1的材料为2-3mm的尼龙材料。
具体的,尼龙具有很高的机械强度,磨擦系数低,耐磨损,吸震性的特性,同时尼龙材料来源广泛,绑带1采用尼龙材料,成本较低。
进一步,油桶袋3的材料为1.5-2mm的尼龙布。
具体的,尼龙具有很高的机械强度,磨擦系数低,耐磨损,吸震性的特性,同时尼龙材料来源广泛,油桶袋3采用尼龙布,成本较低。
依据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方面,还提供了一种汽车,包括如上所述的越野车油桶固定结构。
在本实用新型的越野车油桶固定结构中,通过设置的绑带、绑带固定环、油桶袋、带扣、扣环,实现在越野车的座椅靠背后面增设油桶的存放、固定机构,满足外置油桶在行李箱内的有效固定,解决了现有的外置便携式油桶不方便存放的问题,结构简单实用,成本低廉。
以上所述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所述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作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