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一种具有折叠式吊床的房车 | ||
专利名称(英文): | A folding of the hammock cars | ||
专利号: | CN201620265251.7 | 申请时间: | 20160401 |
公开号: | CN205417335U | 公开时间: | 20160803 |
申请人: | 成都三壹八科技有限公司 | ||
申请地址: | 614000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侯新城管委会武科东一路15号2幢7层22号 | ||
发明人: | 李平; 袁友平; 蒋廷伟; 袁中杨; 陈坤 | ||
分类号: | B60P3/39 | 主分类号: | B60P3/39 |
代理机构: | 成都华风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51223 | 代理人: | 徐丰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具有折叠式吊床的房车,属于汽车制造和汽车改装技术领域,包括车厢,所述车厢的侧壁上转动设置有吊床床板A,吊床床板A的端部铰接有吊床床板B;所述吊床床板A和吊床床板B均设有与车厢的内壁连接的吊挂装置,所述车厢的顶壁设有固定装置,固定装置位于吊床床板B折叠后的对应位置上,解决现有房车内部空间利用率低、布局不合理以及吊床占用空间大,影响房车整体使用的问题。 | ||
摘要(英文): | The utility model discloses a folding of the hammock cars, which belongs to the automobile manufacturing and technical field of vehicle refitting, comprises a carriage, said carriage is on the side wall of the hammock bed board A, the end of the hammock bed board A B is hinged with a hammock bed; the hammock bed B A and the hammock bed plate of the carriage is provided with the hanging device is connected with the inner wall, the top wall of the said carriage is provided with a fixing device, the fixing device is located in the hammock bed after folding B on the corresponding position, the internal space of the saloon car to solve the problem that the prior low utilization rate, hammock and irrational arrangement of the occupied space is large, the problem of the impact on the overall house. |
1.一种具有折叠式吊床的房车,包括车厢,其特征在于,所述车厢的侧壁上转动设置有吊床床板A,吊床床板A的端部铰接有吊床床板B;所述吊床床板A和吊床床板B均设有与车厢的内壁连接的吊挂装置,所述车厢的顶壁设有固定装置,固定装置位于吊床床板B折叠后的对应位置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折叠式吊床的房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吊床床板A的下端面设有液晶电视。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折叠式吊床的房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吊挂装置包括位于吊床床板A和吊床床板B上的锁头,所述车厢的内壁上设有与锁头相匹配的活动挂头,活动挂头与车厢的内壁之间连接有柔性带。
4.根据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具有折叠式吊床的房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装置包括位于车厢顶壁的固定挂头,所述固定挂头与锁头相匹配。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折叠式吊床的房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吊床床板A和吊床床板B折叠后与车厢的内壁相贴合。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折叠式吊床的房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吊床床板A与吊床床板B、吊床床板A与车厢内壁之间采用合页转动连接。
1.一种具有折叠式吊床的房车,包括车厢,其特征在于,所述车厢的侧壁上转动设置有吊床床板A,吊床床板A的端部铰接有吊床床板B;所述吊床床板A和吊床床板B均设有与车厢的内壁连接的吊挂装置,所述车厢的顶壁设有固定装置,固定装置位于吊床床板B折叠后的对应位置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折叠式吊床的房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吊床床板A的下端面设有液晶电视。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折叠式吊床的房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吊挂装置包括位于吊床床板A和吊床床板B上的锁头,所述车厢的内壁上设有与锁头相匹配的活动挂头,活动挂头与车厢的内壁之间连接有柔性带。
4.根据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具有折叠式吊床的房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装置包括位于车厢顶壁的固定挂头,所述固定挂头与锁头相匹配。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折叠式吊床的房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吊床床板A和吊床床板B折叠后与车厢的内壁相贴合。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折叠式吊床的房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吊床床板A与吊床床板B、吊床床板A与车厢内壁之间采用合页转动连接。
翻译: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制造和汽车改装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具有折叠式吊床的房车。
背景技术
房车是由国外引进的时尚设施车种,其车上的居家设施有:卧具、炉具、冰箱、橱柜、沙发、餐桌椅、盥洗设施、空调、电视、音响等家具和电器,可分为驾驶区域、起居区域、卧室区域、卫生区域、厨房区域等,房车是集"衣、食、住、行"于一身,实现"生活中旅行,旅行中生活"的时尚产品,现有的房车一般在其内部设置有吊床或者用于旅客休息的卧床,吊床或者卧床一般占用空间较大,造成房车的外形体积较大,吊床或者卧床的存在,使房车的内部空间利用率较低,对房车的内饰整体空间的排布造成较大的影响,所以需要对房车中的吊床或者卧床进行改造,以实现房车内部空间的充分利用。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有折叠式吊床的房车以达到充分利用房车内部空间、实现吊床使用方便快捷的目的,解决现有房车内部空间利用率低、布局不合理以及吊床占用空间大,影响房车整体使用的问题。
为实现本实用新型目的,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具有折叠式吊床的房车,包括车厢,其特征在于,所述车厢的侧壁上转动设置有吊床床板A,吊床床板A的端部铰接有吊床床板B;所述吊床床板A和吊床床板B均设有与车厢的内壁连接的吊挂装置,所述车厢的顶壁设有固定装置,固定装置位于吊床床板B折叠后的对应位置上。
进一步地,所述吊床床板A的下端面设有液晶电视。
进一步地,所述吊挂装置包括位于吊床床板A和吊床床板B上的锁头,所述车厢的内壁上设有与锁头相匹配的活动挂头,活动挂头与车厢的内壁之间连接有柔性带。
进一步地,所述固定装置包括位于车厢顶壁的固定挂头,所述固定挂头与锁头相匹配。
进一步地,所述吊床床板A和吊床床板B折叠后与车厢的内壁相贴合。
进一步地,所述吊床床板A与吊床床板B、吊床床板A与车厢内壁之间采用合页转动连接。
采用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优点:
1、在不需要使用吊床时,将吊床收起后,吊床上的锁头与固定挂头连接后,使吊床贴附于房车的内壁上,节省房车的内部空间,增加车厢的空间利用率,当吊床床板放置水平时,吊挂装置将吊床床板悬挂在空中,方便乘客睡觉休息;
2、吊床床板上的液晶电视,当吊床收起后方便乘客观看电视节目,可以增加乘客的旅途趣味性;
3、通过合页进行转动连接,使吊床连接结构简单、连接稳定以及方便工人对吊床床板连接固定。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具有折叠式吊床的房车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具体的实施例子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详细描述。
图1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具有折叠式吊床的房车的结构示意图,包括车厢1,所述车厢1的侧壁上转动设置有吊床床板A2,吊床床板A2可以转动到吊床床板A2与车厢1的侧壁垂直的位置,也可以转动到吊床床板A2与车厢1的侧壁相贴合的位置上,吊床床板A2的端部铰接有吊床床板B3,吊床床板A2与吊床床板B3转动至水平位置上,形成简易床位;所述吊床床板A2和吊床床板B3均设有与车厢1的内壁连接的吊挂装置,使吊床床板A2与吊床床板B3可以悬挂在车厢内,所述车厢1的顶壁设有固定装置,固定装置位于吊床床板B3折叠后的对应位置上,将吊床床板A2和吊床床板B3折叠后,固定在车厢1的内壁上。
吊床床板A2的下端面设有液晶电视4,吊床床板A2折叠后与车厢1的内壁贴附,此时液晶电视4便处于车厢1的侧壁上,方便乘客观看电视节目。
吊挂装置包括位于吊床床板A2和吊床床板B3上的锁头5,所述车厢1的内壁上设有与锁头5相匹配的活动挂头6,活动挂头6与车厢1的内壁之间连接有柔性带7,柔性带7使吊床床板A2和吊床床板B3可以悬挂在车厢1内。
固定装置包括位于车厢顶壁的固定挂头8,所述固定挂头8与锁头5相匹配,固定挂头8位于吊床床板B3折叠后的对应位置上,吊床床板B3折叠到与车厢1的顶壁相贴合的位置时,固定挂头8可以与吊床床板B3上的锁头挂接。
所述吊床床板A2和吊床床板B3折叠后与车厢的内壁相贴合,吊床床板B3与车厢1的顶壁连接固定,实现车厢1的内部空间的最大利用,有利于车厢1内部的其他设备摆放。
吊床床板A2与吊床床板B3、吊床床板A2与车厢1内壁之间采用合页9转动连接,合页9的页片通过螺纹固定在吊床床板A2和吊床床板B3端部,合页9连接方便、结构稳点,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采用其他的连接方式。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