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中央扶手和车辆(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号:CN201520688996.X

申请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公开号:CN204956314U
  • 申请日期:20150907
  • 公开日期:20160113
专利名称: 车辆中央扶手和车辆
专利名称(英文): Vehicle center armrest and vehicle
专利号: CN201520688996.X 申请时间: 20150907
公开号: CN204956314U 公开时间: 20160113
申请人: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地址: 102206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沙阳路
发明人: 宁佳飞
分类号: B60R7/04 主分类号: B60R7/04
代理机构: 北京英创嘉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47 代理人: 桑传标; 陈庆超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车辆中央扶手和车辆,该车辆中央扶手包括储物盒(10)和位于该储物盒(10)上方的盖板(20),其中,所述车辆中央扶手还包括连接在所述储物盒(10)和所述盖板(20)之间的连接机构(30),以使得所述盖板(20)能够分别从所述储物盒(10)的相对两侧翻转开启。因此,在所述储物盒和所述盖板之间设置连接机构,可以使得盖板分别从所述储物盒的相对两侧翻转开启,从而便于车辆中位于不同方位的乘员打开盖板及取出储物盒中的物品。
摘要(英文): The utility model discloses an apron (20) above vehicle center armrest and vehicle, this vehicle center armrest include storing box (10) and be located these storing box (10), wherein, vehicle center armrest is still including connecting storing box (10) and coupling mechanism (30) between the apron (20), so that apron (20) can be followed respectively the relative both sides upset of storing box (10) is opened. Consequently, be in the storing box with set up coupling mechanism between the apron, can so that the apron follow respectively the relative both sides upset of storing box is opened to the passenger of being convenient for to be arranged in in the vehicle different position opens the apron and takes out the article of storing box.
  • 商标交易流程
  • 商标交易流程
  • 商标交易流程
  • 商标交易流程
  • 商标交易流程
  • 商标交易流程
  • 商标交易流程
一种车辆中央扶手,该车辆中央扶手包括储物盒(10)和位于该储物盒(10)上方的盖板(20),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中央扶手还包括连接在所述储物盒(10)和所述盖板(20)之间的连接机构(30),以使得所述盖板(20)能够分别从所述储物盒(10)的相对两侧翻转开启。

1.一种车辆中央扶手,该车辆中央扶手包括储物盒(10)和位于该储 物盒(10)上方的盖板(20),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中央扶手还包括连接 在所述储物盒(10)和所述盖板(20)之间的连接机构(30),以使得所述 盖板(20)能够分别从所述储物盒(10)的相对两侧翻转开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中央扶手,所述连接机构(30)具有分 别位于所述储物盒(10)相对两侧的第一轴线(11)和第二轴线(12),所 述车辆中央扶手具有第一开启位置和第二开启位置,所述盖板(20)绕所述 第一轴线(11)相对于所述连接机构(30)和所述储物盒(10)翻转以翻转 到所述第一开启位置,所述盖板(20)和所述连接机构(30)同时绕所述第 二轴线(12)相对于所述储物盒(10)翻转以翻转到所述第二开启位置。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辆中央扶手,其特征在于,所述储物盒(10) 的所述相对两侧包括第一侧和第二侧,所述连接机构(30)包括第一支杆(31) 和第二支杆(32),该第一支杆(31)和第二支杆(32)的同侧一端分别铰 接于所述第一侧的所述盖板(20)上以形成所述第一轴线(11),同侧另一 端分别铰接于所述第二侧的储物盒(10)上以形成所述第二轴线(12)。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辆中央扶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杆 (31)和第二支杆(32)分别设置在从所述第一轴线(11)朝向所述第二轴 线(12)延伸的所述储物盒(10)的两个侧边上,所述第一侧的所述盖板(20) 的两端的内侧分别设置有第一耳板(21),所述第一支杆(31)和第二支杆 (32)的同侧一端分别具有向上凸出的连接板(300),该连接板(300)分 别与每个所述第一耳板(21)通过销轴连接,所述第二侧的所述储物盒(10) 的两端分别具有第二耳板(13),所述第一支杆(31)和第二支杆(32)的 同侧另一端分别与每个所述第二耳板(13)通过销轴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辆中央扶手,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轴 线(11)处,所述盖板(20)和所述储物盒(10)之间设置有第一防尘板(14)。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车辆中央扶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防尘 板(14)连接到所述储物盒(10)上,且所述第一防尘板(14)的顶部具有 朝向内侧延伸的倒钩(140)。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辆中央扶手,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二轴 线(12)处,所述盖板(20)和所述储物盒(10)之间设置有第二防尘板(15), 所述第二防尘板(15)连接到所述储物盒(10)上。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中央扶手,其特征在于,所述相对两侧 为所述储物盒(10)的左右两侧。

9.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辆中央扶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侧的 所述盖板(20)上设置有第一操作部,所述第二侧的所述盖板(20)上设置 有第二操作部。

10.一种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包括根据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 项所述的车辆中央扶手。

PDF文件加载中,请耐心等待!
一种车辆中央扶手,该车辆中央扶手包括储物盒(10)和位于该储物盒(10)上方的盖板(20),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中央扶手还包括连接在所述储物盒(10)和所述盖板(20)之间的连接机构(30),以使得所述盖板(20)能够分别从所述储物盒(10)的相对两侧翻转开启。
原文:

1.一种车辆中央扶手,该车辆中央扶手包括储物盒(10)和位于该储 物盒(10)上方的盖板(20),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中央扶手还包括连接 在所述储物盒(10)和所述盖板(20)之间的连接机构(30),以使得所述 盖板(20)能够分别从所述储物盒(10)的相对两侧翻转开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中央扶手,所述连接机构(30)具有分 别位于所述储物盒(10)相对两侧的第一轴线(11)和第二轴线(12),所 述车辆中央扶手具有第一开启位置和第二开启位置,所述盖板(20)绕所述 第一轴线(11)相对于所述连接机构(30)和所述储物盒(10)翻转以翻转 到所述第一开启位置,所述盖板(20)和所述连接机构(30)同时绕所述第 二轴线(12)相对于所述储物盒(10)翻转以翻转到所述第二开启位置。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辆中央扶手,其特征在于,所述储物盒(10) 的所述相对两侧包括第一侧和第二侧,所述连接机构(30)包括第一支杆(31) 和第二支杆(32),该第一支杆(31)和第二支杆(32)的同侧一端分别铰 接于所述第一侧的所述盖板(20)上以形成所述第一轴线(11),同侧另一 端分别铰接于所述第二侧的储物盒(10)上以形成所述第二轴线(12)。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辆中央扶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杆 (31)和第二支杆(32)分别设置在从所述第一轴线(11)朝向所述第二轴 线(12)延伸的所述储物盒(10)的两个侧边上,所述第一侧的所述盖板(20) 的两端的内侧分别设置有第一耳板(21),所述第一支杆(31)和第二支杆 (32)的同侧一端分别具有向上凸出的连接板(300),该连接板(300)分 别与每个所述第一耳板(21)通过销轴连接,所述第二侧的所述储物盒(10) 的两端分别具有第二耳板(13),所述第一支杆(31)和第二支杆(32)的 同侧另一端分别与每个所述第二耳板(13)通过销轴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辆中央扶手,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轴 线(11)处,所述盖板(20)和所述储物盒(10)之间设置有第一防尘板(14)。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车辆中央扶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防尘 板(14)连接到所述储物盒(10)上,且所述第一防尘板(14)的顶部具有 朝向内侧延伸的倒钩(140)。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辆中央扶手,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二轴 线(12)处,所述盖板(20)和所述储物盒(10)之间设置有第二防尘板(15), 所述第二防尘板(15)连接到所述储物盒(10)上。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中央扶手,其特征在于,所述相对两侧 为所述储物盒(10)的左右两侧。

9.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辆中央扶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侧的 所述盖板(20)上设置有第一操作部,所述第二侧的所述盖板(20)上设置 有第二操作部。

10.一种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包括根据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 项所述的车辆中央扶手。

翻译:
车辆中央扶手和车辆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车辆技术领域,具体地,涉及一种车辆中央扶手和包含 该车辆中央扶手的车辆。

背景技术

在现有技术中,车辆中央扶手的盖板都是沿车辆的纵向并单侧向后开 启,而主、副驾驶位置在车辆中央扶手的两侧,于是分别坐在主、副驾驶位 置上的乘员打开盖板及取出储物盒中的物品的时候不够方便,后排乘客更加 不方便取物。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是提供一种车辆中央扶手,该车辆中央扶手能够 便于乘员取物。

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目的是提供一种车辆,该车辆使用本发明提供的车 辆中央扶手。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提供一种车辆中央扶手,该车辆中央扶手 包括储物盒和位于该储物盒上方的盖板,其中,所述车辆中央扶手还包括连 接在所述储物盒和所述盖板之间的连接机构,以使得所述盖板能够分别从所 述储物盒的相对两侧翻转开启。

优选地,所述连接机构具有分别位于所述储物盒相对两侧的第一轴线和 第二轴线,所述车辆中央扶手具有第一开启位置和第二开启位置,所述盖板 绕所述第一轴线相对于所述连接机构和所述储物盒翻转以翻转到所述第一 开启位置,所述盖板和所述连接机构同时绕所述第二轴线相对于所述储物盒 翻转以翻转到所述第二开启位置。

优选地,所述储物盒的所述相对两侧包括第一侧和第二侧,所述连接机 构包括第一支杆和第二支杆,该第一支杆和第二支杆的同侧一端分别铰接于 所述第一侧的所述盖板上以形成所述第一轴线,同侧另一端分别铰接于所述 第二侧的储物盒上以形成所述第二轴线。

优选地,所述第一支杆和第二支杆分别设置在从所述第一轴线朝向所述 第二轴线延伸的所述储物盒的两个侧边上,所述第一侧的所述盖板的两端的 内侧分别设置有第一耳板,所述第一支杆和第二支杆的同侧一端分别具有向 上凸出的连接板,该连接板分别与每个所述第一耳板通过销轴连接,所述第 二侧的所述储物盒的两端分别具有第二耳板,所述第一支杆和第二支杆的同 侧另一端分别与每个所述第二耳板通过销轴连接。

优选地,在所述第一轴线处,所述盖板和所述储物盒之间设置有第一防 尘板。

优选地,所述第一防尘板连接到所述储物盒上,且所述第一防尘板的顶 部具有朝向内侧延伸的倒钩。

优选地,在所述第二轴线处,所述盖板和所述储物盒之间设置有第二防 尘板,所述第二防尘板连接到所述储物盒上。

优选地,所述相对两侧为所述储物盒的左右两侧。

优选地,所述第一侧的所述盖板上设置有第一操作部,所述第二侧的所 述盖板上设置有第二操作部。

通过上述技术方案,由于在所述储物盒和所述盖板之间设置能够使得盖 板分别从储物盒的相对两侧翻转开启的连接机构,可以便于车辆中位于不同 方位的乘员打开盖板从而取放储物盒中的物品。

本实用新型的其他特征和优点将在随后的具体实施方式部分予以详细 说明。

附图说明

附图是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 分,与下面的具体实施方式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但并不构成对本实用 新型的限制。在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方式提供的车辆中央扶手的装配状态的结构 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方式提供的盖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方式提供的连接机构的结构示意图,其中, 省略了销轴;

图4是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方式提供的储物盒的结构示意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方式提供的车辆中央扶手从左侧开启到极限 位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6是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方式提供的车辆中央扶手从右侧开启到极限 位置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0储物盒11第一轴线12第二轴线

13第二耳板14第一防尘板140倒钩

15第二防尘板20盖板21第一耳板

30连接机构300连接板31第一支杆

32第二支杆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详细说明。应当理解的 是,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 制本实用新型。

在本实用新型中,在未作相反说明的情况下,使用的方位词如“上、下、 底、顶、前、后、左、右”通常是指车辆正常行驶时的状态而言的,“内、 外”是指相应部件轮廓的内和外。

如图1至图6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车辆中央扶手,该车辆中央扶 手包括储物盒10和位于该储物盒10上方的盖板20,其中,车辆中央扶手还 包括连接在储物盒10和盖板20之间的连接机构30,以使得盖板20能够分 别从储物盒10的相对两侧翻转开启。

因此,通过在储物盒10和盖板20之间设置能够使得盖板20分别从储 物盒10的相对两侧翻转开启的连接机构30,可以便于车辆中位于储物盒10 的相对两侧的乘员翻转开启盖板20,从而取放储物盒10中的物品。其中, 本实用新型中的储物盒10的相对两侧,在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优选方式中为 储物盒10的左右两侧,从而可以方便主副驾的人员取放物品。在其他可能 的实施方式中,该相对两侧还可以为车辆的前后两侧,从而便于位于车辆的 前、后排的乘客取拿、存放物品。

为了实现盖板20从两侧翻转开启,作为一种优选实施方式,如图1、图 5和图6所示,连接机构30具有分别位于储物盒10相对两侧的第一轴线11 和第二轴线12,车辆中央扶手具有第一开启位置和第二开启位置,储物盒 10的相对两侧包括第一侧和第二侧,盖板20绕第一轴线11相对于连接机构 30和储物盒10翻转以翻转到第一开启位置,从而可以从第二轴线所在第二 侧取放物品,另外,盖板20和连接机构30同时绕第二轴线12相对于储物 盒10翻转以翻转到第二开启位置,这样可以从第一轴线11所在的第一侧取 放物品。即,本发明巧妙地将连接机构30设计为具有两种工作状态,在盖 板20朝向第一开启位置翻转时,连接机构30保持不动,而作为盖板20的 旋转基体,而在盖板20朝向第二开启位置翻转时,连接机构30与盖板20 同时以储物盒10作为基体旋转。从而实现盖板20的两侧开启。

换言之,连接机构30折叠连接于盖板20和储物盒10之间,从而可以 便于乘员从储物盒10相对的两侧打开盖板20,具体地,翻转到中央扶手的 第一开启位置,连接机构30依然保持在储物盒10的上方,而盖板20绕第 一轴线11转动即可;翻转到中央扶手的第二开启位置,连接机构30连接于 盖板20的下方,跟随盖板20一同绕第二轴线12转动即可。

更优选地,如图1和图3所示,连接机构30包括第一支杆31和第二支 杆32,该第一支杆31和第二支杆32的同侧一端分别铰接于第一侧的盖板 20上以形成第一轴线11,同侧另一端分别铰接于第二侧的储物盒10上以形 成第二轴线12。

因此,需要翻转到中央扶手的第一开启位置时,第一支杆31和第二支 杆32的另一端连接到第二侧的储物盒10上,此时,第一支杆31和第二支 杆32保持在储物盒10的上方,盖板20绕第一轴线11转动逐渐远离第一支 杆31和第二支杆32;当需要翻转到中央扶手的第二开启位置时,第一支杆 31和第二支杆32的一端连接到盖板20上,此时,第一支杆31和第二支杆 32跟随盖板20一同绕第二轴线12转动,而逐渐远离储物盒10。

当然,连接机构30也可以为一块板铰接于盖板20和储物盒10之间, 对于此种变形也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中。为避免对从储物盒10取 拿和存放物品造成干涉,如图5和图6所示,第一支杆31和第二支杆32分 别设置在从第一轴线11朝向第二轴线12延伸的储物盒10的两个侧边上。

为便于安装盖板20,如图2至图4所示,第一侧的盖板20的两端的内 侧分别设置有第一耳板21,第一支杆31和第二支杆32的同侧一端分别具有 向上凸出的连接板300,该连接板300分别与每个第一耳板21通过销轴连接, 第二侧的储物盒10的两端分别具有第二耳板13,第一支杆31和第二支杆 32的同侧另一端分别与每个第二耳板13通过销轴连接,换言之,第一耳板 21和第二耳板12上均形成有安装孔,第一支杆31和第二支杆32的两端分 别形成有安装孔。

在第一轴线11处,如图4和图6所示,盖板20和储物盒10之间的铰 接处存有空隙,为防止灰尘落入储物盒10中,在第一轴线11处,盖板20 和储物盒10之间设置有第一防尘板14。

第一防尘板14可以形成在盖板20上,为便于盖板20的加工,第一防 尘板14连接到储物盒10上,进一步地,为防止翻起盖板20时,对乘员的 手部造成刮伤,如图6所示,第一防尘板14的顶部具有朝向内侧延伸的倒 钩140。

同样地,如图4和图5所示,在第二轴线12处,盖板20和储物盒10 之间的铰接处也存有空隙,为更好地实现防尘,盖板20和储物盒10之间设 置有第二防尘板15,第二防尘板15连接到储物盒10上。

为便于打开盖板20,第一侧的盖板20上设置有第一操作部,第二侧的 盖板20上设置有第二操作部,例如可以在盖板20的相对两侧设置把手,以 供乘员的手部握持。

本实用新型还要求保护一种车辆,该车辆包括上文的车辆中央扶手。

以上结合附图详细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但是,本实用新 型并不限于上述实施方式中的具体细节,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范围内, 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多种简单变型,这些简单变型均属于本实 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在上述具体实施方式中所描述的各个具体技术特 征,在不矛盾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任何合适的方式进行组合,为了避免不必 要的重复,本实用新型对各种可能的组合方式不再另行说明。

此外,本实用新型的各种不同的实施方式之间也可以进行任意组合,只 要其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的思想,其同样应当视为本实用新型所公开的内容。

收缩
  • QQ咨询

  • 在线咨询
  • 在线咨询
  • 在线咨询
  • 在线咨询
  • 电话咨询

  • 0288631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