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汽车用EGR真空控制阀 | ||
专利名称(英文): | Automobile EGR vacuum control valve | ||
专利号: | CN201620200538.1 | 申请时间: | 20160316 |
公开号: | CN205383012U | 公开时间: | 20160713 |
申请人: | 温州市日益机车部件有限公司 | ||
申请地址: | 325200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北工业园区 | ||
发明人: | 邵作友 | ||
分类号: | F02M26/56 | 主分类号: | F02M26/56 |
代理机构: | 瑞安市翔东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33222 | 代理人: | 刘兆林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汽车用EGR真空控制阀,包括有阀体,所述阀体内设置有动铁芯、膜片,所述膜片密封设置在动铁芯与阀体内壁之间,其特征在于:所述膜片套设在动铁芯外,且动铁芯与膜片为一体式结构。本实用新型动铁芯与膜片采用一体式结构设置,精度高、报废率低。 | ||
摘要(英文): | The utility model discloses a vehicle EGR vacuum control valve, which comprises a valve body, the valve body is provided with a movable iron core, the diaphragm, the diaphragm seal is arranged in between the movable iron core and the inner wall of the valve body, characterized in that said diaphragm is set in the outside of the moving iron core, and the movable iron core and the diaphragm into an integral structure. The utility model the movable iron core and the diaphragm adopts the unitary structure is provided, high precision, low reject rate. |
1.汽车用EGR真空控制阀,包括有阀体,所述阀体内设置有动铁芯、膜片,所述膜片密封设置在动铁芯与阀体内壁之间,其特征在于:所述膜片套设在动铁芯外,且动铁芯与膜片为一体式结构。
1.汽车用EGR真空控制阀,包括有阀体,所述阀体内设置有动铁芯、膜片,所述膜片密封设置在动铁芯与阀体内壁之间,其特征在于:所述膜片套设在动铁芯外,且动铁芯与膜片为一体式结构。
翻译: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一种汽车用EGR真空控制阀的改进发明。
背景技术
汽车用EGR真空控制阀主要应用于汽车发动机尾气排放系统,其关键作用与真空式废气再循环阀配套使用、是用来控制废气再循环阀真空度开启与关闭,气体流量开启与关闭、从而使尾气排放达到标准。
现有技术中,OEM内部动铁芯设计采用分体式结构、金属铁芯与工程塑料分开组装、此工艺对注塑过程与金属铁芯加工精度要求极高、在制造过程中模具精度要高、报废率大、批量生产工艺无法100%控制、稳定性不高。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精度高、稳定性好的汽车用EGR真空控制阀。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是采用如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该种汽车用EGR真空控制阀,包括有阀体,所述阀体内设置有动铁芯、膜片,所述膜片密封设置在动铁芯与阀体内壁之间,其特征在于:所述膜片套设在动铁芯外,且动铁芯与膜片为一体式结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改进后的汽车用EGR真空控制阀,新技术结构取消工程塑料零件,金属铁芯采用一体式结构制造、直接加工成品尺寸、钻孔专机打排气孔、精度易控制、报废率少、生产率提高。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附图表示了本实用新型的结构,下面再结合附图进一步说明其有关细节。该汽车用EGR真空控制阀,包括有阀体1,所述阀体1内设置有动铁芯2、膜片3,所述膜片3密封设置在动铁芯2与阀体1内壁之间,所述膜片3套设在动铁芯2外,且动铁芯2与膜片3为一体式结构。
本实用新型新取消工程塑料零件,金属铁芯即动铁芯2与膜片3采用一体式结构制造、直接加工成品尺寸、钻孔专机打排气孔、精度易控制、报废率少、生产率提高;使得控制阀开启与关闭导磁性能提高、在低电平8.5vdc情况下可以正常工作、真空度0.05Mpa工作稳定、开启egr控制准确、无泄漏;且结构一体式、生产加工精度更易控制、产量提高,废品率减少。
综上所述,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