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一种电动汽车双电池自动切换系统 | ||
专利名称(英文): | |||
专利号: | CN201620177421.6 | 申请时间: | 20160307 |
公开号: | CN205395796U | 公开时间: | 20160727 |
申请人: | 蒙建伟 | ||
申请地址: | 473000 河南省南阳市新野县王集镇石羊岗村石羊岗 | ||
发明人: | 蒙建伟 | ||
分类号: | B60L8/00; B60L11/18 | 主分类号: | B60L8/00 |
代理机构: | 北京细软智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471 | 代理人: | 王淑玲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电动汽车双电池自动切换系统,它包括电源、主控系统、风力发电控制系统、风力发电机、动力补偿电机、电池组切换器、第一电池组、动力电机、充电切换器和第二电池组;电源为主控系统和风力发电控制系统供电;风力发电机设置在电动汽车前端的进风口处;动力补偿电机与风力发电机连接;主控系统与风力发电控制系统和电池组切换器连接,主控系统通过风力发电控制系统控制风力发电机发电;主控系统通过电池组切换器控制第一电池组或第二电池组为动力电机供电;风力发电机与充电切换器连接,风力发电机通过充电切换器为第一电池组或第二电池组充电。本实用新型能够为动态行驶的电动汽车不间断地提供能量,提高电动汽车的续航里程。 | ||
摘要(英文): |
1.一种电动汽车双电池自动切换系统,其特征在于:它包括电源、主控系 统、风力发电控制系统、风力发电机、动力补偿电机、电池组切换器、第一电 池组、动力电机、充电切换器和第二电池组; 所述电源为所述主控系统和风力发电控制系统供电;所述风力发电机设置 在电动汽车前端的进风口处;所述动力补偿电机与风力发电机连接; 所述主控系统与所述风力发电控制系统和所述电池组切换器连接,所述主 控系统通过所述风力发电控制系统控制所述风力发电机发电;所述电池组切换 器与所述第一电池组和第二电池组连接,所述主控系统通过所述电池组切换器 控制所述第一电池组或第二电池组为所述动力电机和动力补偿电机供电; 所述风力发电机与所述充电切换器连接,所述充电切换器与所述第一电池 组和第二电池组连接,所述风力发电机通过所述充电切换器为所述第一电池组 或第二电池组充电。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动汽车双电池自动切换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电动汽车双电池自动切换系统中还设置有太阳能充电装置,所述太阳能充 电装置与所述主控系统和充电切换器连接。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动汽车双电池自动切换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电动汽车双电池自动切换系统中还设置有外接电源口,所述外接电源口与 充电切换器和外部电源连接。
4.如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一种电动汽车双电池自动切换系统,其特 征在于:所述第一电池组和第二电池组均采用铅酸蓄电池、镍氢蓄电池和锂离 子电池中的一种。
1.一种电动汽车双电池自动切换系统,其特征在于:它包括电源、主控系 统、风力发电控制系统、风力发电机、动力补偿电机、电池组切换器、第一电 池组、动力电机、充电切换器和第二电池组; 所述电源为所述主控系统和风力发电控制系统供电;所述风力发电机设置 在电动汽车前端的进风口处;所述动力补偿电机与风力发电机连接; 所述主控系统与所述风力发电控制系统和所述电池组切换器连接,所述主 控系统通过所述风力发电控制系统控制所述风力发电机发电;所述电池组切换 器与所述第一电池组和第二电池组连接,所述主控系统通过所述电池组切换器 控制所述第一电池组或第二电池组为所述动力电机和动力补偿电机供电; 所述风力发电机与所述充电切换器连接,所述充电切换器与所述第一电池 组和第二电池组连接,所述风力发电机通过所述充电切换器为所述第一电池组 或第二电池组充电。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动汽车双电池自动切换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电动汽车双电池自动切换系统中还设置有太阳能充电装置,所述太阳能充 电装置与所述主控系统和充电切换器连接。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动汽车双电池自动切换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电动汽车双电池自动切换系统中还设置有外接电源口,所述外接电源口与 充电切换器和外部电源连接。
4.如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一种电动汽车双电池自动切换系统,其特 征在于:所述第一电池组和第二电池组均采用铅酸蓄电池、镍氢蓄电池和锂离 子电池中的一种。
翻译: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电动汽车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电动汽车双电池自动切 换系统。
背景技术
目前,随着石油资源的日益枯竭和汽车尾气排放所带来的严重环境污染问 题,开发与研制新能源汽车已成为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目标。发展新能源汽车, 减少石油资源的消耗,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已经刻不容缓。为此,人们 开发和研制了纯电动汽车。然而,国内外的纯电动汽车普遍存在以下问题:动 力不足,跑不快跑不远,车辆无法在动态行驶过程中自行充电补充能源,使得 纯电动汽车常因动力电源不足而被迫停驶。另外,由于纯电动汽车通常需要依 赖地面固定充电站补充动力能源,因而造成纯电动汽车在使用中存在着极大的 局限性,直接影响到纯电动汽车的推广和普及。
实用新型内容
为了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电动汽车双电 池自动切换系统。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以下技术方案:一种电动汽车双电池自 动切换系统包括电源、主控系统、风力发电控制系统、风力发电机、动力补偿 电机、电池组切换器、第一电池组、动力电机、充电切换器和第二电池组;
所述电源为所述主控系统和风力发电控制系统供电;所述风力发电机设置 在电动汽车前端的进风口处;所述动力补偿电机与风力发电机连接;
所述主控系统与所述风力发电控制系统和所述电池组切换器连接,所述主 控系统通过所述风力发电控制系统控制所述风力发电机发电;所述电池组切换 器与所述第一电池组和第二电池组连接,所述主控系统通过所述电池组切换器 控制所述第一电池组或第二电池组为所述动力电机和动力补偿电机供电;
所述风力发电机与所述充电切换器连接,所述充电切换器与所述第一电池 组和第二电池组连接,所述风力发电机通过所述充电切换器为所述第一电池组 或第二电池组充电。
进一步地,所述电动汽车双电池自动切换系统中还设置有太阳能充电装置, 所述太阳能充电装置与所述主控系统和充电切换器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电动汽车双电池自动切换系统中还设置有外接电源口,所 述外接电源口与充电切换器和外部电源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电池组和第二电池组均采用铅酸蓄电池、镍氢蓄电池 和锂离子电池中的一种。
本实用新型由于采取以上技术方案,其具有以下优点:本实用新型通过采 用主控系统、风力发电控制系统、风力发电机、动力补偿电机、电池组切换器、 第一电池组、动力电机、充电切换器和第二电池组,通过风力发电机为第一电 池组或第二电池组充电,由第一电池组或第二电池组为动力电机提供能量,因 此本实用新型能够为动态行驶的电动汽车不间断地提供能量,从而提高电动汽 车的续航里程。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提供的电动汽车双电池自动切换系统的结构 示意图。
图中:1、电源;2、主控系统;3、风力发电控制系统;4、风力发电机;5、 动力补偿电机;6、电池组切换器;7、第一电池组;8、动力电机;9、充电切 换器;10、第二电池组。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的描述。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电动汽车双电池自动切换系统,其包 括电源1、主控系统2、风力发电控制系统3、风力发电机4、动力补偿电机5、 电池组切换器6、第一电池组7、动力电机8、充电切换器9和第二电池组10。
其中,电源1为主控系统2和风力发电控制系统3供电。风力发电机4设 置在电动汽车前端的进风口处。动力补偿电机5与风力发电机4连接,当风速 较小不足以使风力发电机4所发电量为第一电池组7或第二电池组10充电时, 动力补偿电机5为风力发电机4提供部分动力。主控系统2通过电池组切换器6 控制第一电池组7或第二电池组10为动力补偿电机5提供能量。
主控系统2通过电池组切换器6控制第一电池组7为动力电机8供电,同 时主控系统2通过风力发电控制系统3控制风力发电机4发电,风力发电机4 发的电通过充电切换器9为第二电池组10充电。当第一电池组7放电t1时间 时,第二电池组10充电完成,主控系统2通过风力发电控制系统3控制风力发 电机4停止发电。第一电池组7继续通过电池组切换器6为动力电机8供电。 当第一电池组7放电t2时间或电量低于5%时,主控系统2通过电池组切换器6 控制第二电池组10为动力电机8供电,同时主控系统2通过风力发电控制系统 3控制风力发电机4发电,风力发电机4发的电通过充电切换器9为第一电池组 7充电。如此循环由第一电池组7和第二电池组10交替为动力电机8提供电能, 从而有效提高纯电动汽车的行驶里程。
上述实施例中,本实用新型电动汽车双电池自动切换系统中还设置有太阳 能充电装置,太阳能充电装置与主控系统2和充电切换器9连接,以便于风力 发电机4发电不足时,主控系统2控制太阳能充电装置通过充电切换器9为第 一电池组7或第二电池组10进行充电。
上述实施例中,考虑到能量输出通常小于能量输入,以及车载系统的各项 损耗所带来的能量消耗等因素,例如,灯光、音响和空调等,需要定时为本实 用新型电动汽车双电池自动切换系统补充所消耗的能源。本实用新型电动汽车 双电池自动切换系统中还设置有外接电源口,外接电源口与充电切换器9连接, 通过外接电源口连接外部电源,为第一电池组7和第二电池组10充电。
上述实施例中,第一电池组7和第二电池组10均采用铅酸蓄电池、镍氢蓄 电池或锂离子电池等。
本实用新型不局限于上述最佳实施方式,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 启示下都可得出其他各种形式的产品,但不论在其形状或结构上作任何变化, 凡是具有与本申请相同或相近似的技术方案,均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 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