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无钥双向感应防盗系统 | ||
专利名称(英文): | Keyless two-way induction anti-theft system | ||
专利号: | CN201510132514.7 | 申请时间: | 20150325 |
公开号: | CN104760569A | 公开时间: | 20150708 |
申请人: | 王方圆 | ||
申请地址: | 528437 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同乐西路香辉园香梅阁201室 | ||
发明人: | 王方圆 | ||
分类号: | B60R25/24; G07C9/00 | 主分类号: | B60R25/24(2013.01)I |
代理机构: | 东莞市中正知识产权事务所 44231 | 代理人: | 侯来旺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无钥双向感应防盗系统,包括设置在车内的门禁主机和控制器,控制器包括处理器,与处理器相连接的信号接收器、门禁驱动器、电源电路和报警器,控制器还包括信号基准设定器、信号比较器、异常信号预处理器、异常信号屏蔽驱动器和异常信号屏蔽发射器,信号基准设定器与信号接收器均与信号比较器相连接,信号比较器与处理器相连接,异常信号预处理器、异常信号屏蔽驱动器与处理器相连接,异常信号屏蔽驱动器与异常信号屏蔽发射器相连接。本发明的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快捷,可对异常信号进行处理并进行屏蔽,使用稳定性好,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汽车门禁的防盗性能和使用安全性能,适用性好,实用性强。 | ||
摘要(英文): | The invention discloses a keyless two-way induction anti-theft system comprising an entrance guard host and a controller arranged in an automobile. The controller comprises a processor, and a signal receiver, an entrance guard actuator, a power circuit and an alarm connected to the processor. The controller also comprises a signal reference setting device, a signal comparator, an abnormal signal preprocessor, an abnormal signal shielding actuator and an abnormal signal shielding transmitter. The signal reference setting device and the signal receiver are both connected to the signal comparator. The signal comparator is connected with the processor. The abnormal signal preprocessor and the abnormal signal shielding actuator are connected to the processor. The abnormal signal shielding actuator is connected with the abnormal signal shielding transmitter. The keyless two-way induction anti-theft system has a simple structure, is convenient and quick to use, can process and shield abnormal signals and is good in use stability. The anti-theft performance and use safety of an automobile entrance guard are improved to a certain extent, and the applicability and practicability of the keyless two-way induction anti-theft system are high. |
1.一种无钥双向感应防盗系统,包括设置在车内的门禁主机和与所述门禁主机相连接的控制器,所述控制器包括处理器,与所述处理器相连接的信号接收器、门禁驱动器、电源电路和报警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还包括信号基准设定器、信号比较器、异常信号预处理器、异常信号屏蔽驱动器和异常信号屏蔽发射器,所述信号基准设定器与所述信号接收器均与所述信号比较器相连接,所述信号比较器与所述处理器相连接,所述异常信号预处理器、异常信号屏蔽驱动器与所述处理器相连接,所述异常信号屏蔽驱动器与所述异常信号屏蔽发射器相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钥双向感应防盗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还包括与所述处理器相连接加密驱动器和存储控制器,所述加密驱动器连接有加密发生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无钥双向感应防盗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报警器包括振动报警电器、音频报警电路和闪光灯报警电路。
1.一种无钥双向感应防盗系统,包括设置在车内的门禁主机和与所述门禁主机相连接的控制器,所述控制器包括处理器,与所述处理器相连接的信号接收器、门禁驱动器、电源电路和报警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还包括信号基准设定器、信号比较器、异常信号预处理器、异常信号屏蔽驱动器和异常信号屏蔽发射器,所述信号基准设定器与所述信号接收器均与所述信号比较器相连接,所述信号比较器与所述处理器相连接,所述异常信号预处理器、异常信号屏蔽驱动器与所述处理器相连接,所述异常信号屏蔽驱动器与所述异常信号屏蔽发射器相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钥双向感应防盗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还包括与所述处理器相连接加密驱动器和存储控制器,所述加密驱动器连接有加密发生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无钥双向感应防盗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报警器包括振动报警电器、音频报警电路和闪光灯报警电路。
翻译: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汽车等防盗装置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无钥双向感应防盗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我国汽车技术的快速发展,汽车配套设备发展也较为迅速,为了方便汽车门的开关,一般都在汽车门上配套安装有远程无钥匙门禁,其主要是由遥控器、门禁主机组成,其通过手动或遥控实现对汽车门禁的开关控制,现有技术的汽车远程无钥匙门禁系统虽然一定程度上可提高汽车防盗性能,然而其结构功能都较为简单,容易受其他遥控信号的干扰,故而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汽车远程无钥匙门禁的使用稳定性和使用安全性,难以满足市场的需求。
发明内容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使用稳定性好且使用安全性能高的无钥双向感应防盗系统。
实现本发明目的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无钥双向感应防盗系统,包括设置在车内的门禁主机和与所述门禁主机相连接的控制器,所述控制器包括处理器,与所述处理器相连接的信号接收器、门禁驱动器、电源电路和报警器,所述控制器还包括信号基准设定器、信号比较器、异常信号预处理器、异常信号屏蔽驱动器和异常信号屏蔽发射器,所述信号基准设定器与所述信号接收器均与所述信号比较器相连接,所述信号比较器与所述处理器相连接,所述异常信号预处理器、异常信号屏蔽驱动器与所述处理器相连接,所述异常信号屏蔽驱动器与所述异常信号屏蔽发射器相连接。
所述控制器还包括与所述处理器相连接加密驱动器和存储控制器,所述加密驱动器连接有加密发生器。
所述报警器包括振动报警电器、音频报警电路和闪光灯报警电路。
本发明具有积极的效果: 本发明的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快捷,可对异常信号进行处理并进行屏蔽,使用稳定性好,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汽车门禁的防盗性能和使用安全性能,适用性好,实用性强。
附图说明
为了使本发明的内容更容易被清楚的理解,下面根据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其中:
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图1显示了本发明的一种具体实施方式,其中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见图1,一种无钥双向感应防盗系统,包括设置在车内的门禁主机1和与所述门禁主机1相连接的控制器2,所述控制器2包括处理器21,与所述处理器21相连接的信号接收器22、门禁驱动器23、电源电路24和报警器25,所述控制器2还包括信号基准设定器26、信号比较器27、异常信号预处理器28、异常信号屏蔽驱动器29和异常信号屏蔽发射器210,所述信号基准设定器26与所述信号接收器22均与所述信号比较器27相连接,所述信号比较器27与所述处理器21相连接,所述异常信号预处理器28、异常信号屏蔽驱动器29与所述处理器21相连接,所述异常信号屏蔽驱动器29与所述异常信号屏蔽发射器210相连接。
所述控制器2还包括与所述处理器21相连接加密驱动器211和存储控制器212,所述加密驱动器211连接有加密发生器213。
所述报警器25包括振动报警电器251、音频报警电路252和闪光灯报警电路253。
本发明的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快捷,可对异常信号进行处理并进行屏蔽,使用稳定性好,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汽车门禁的防盗性能和使用安全性能,适用性好,实用性强。
显然,本发明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发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发明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这些属于本发明的实质精神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