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防水型汽车防盗器(发明专利)

专利号:CN201510126947.1

申请人:张彬彬

  • 公开号:CN104786983A
  • 申请日期:20150323
  • 公开日期:20150722
专利名称: 一种防水型汽车防盗器
专利名称(英文): Waterproof automotive antitheft device
专利号: CN201510126947.1 申请时间: 20150323
公开号: CN104786983A 公开时间: 20150722
申请人: 张彬彬
申请地址: 528437 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创业路16号
发明人: 张彬彬
分类号: B60R25/20 主分类号: B60R25/20(2013.01)I
代理机构: 东莞市中正知识产权事务所 44231 代理人: 侯来旺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防水型汽车防盗器,与汽车锁相连接,其包括:汽车防盗单元和汽车控制单元;所述汽车防盗单元包括遥控接收单元、第一处理控制单元、继电器单元、存储单元和供电单元;所述汽车控制单元包括遥控发送单元,第二处理控制单元,按键单元和电池单元;所述汽车防盗单元和汽车控制单元分别具有防水保护层,所述汽车防盗单元和汽车控制单元之间未设置连接端口,所述汽车防盗单元和汽车控制单元之间无线通信连接。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本发明结构简单,操作方便,实现了车主在一定远距离范围内监控与控制功能,同时本发明的汽车防盗器的防水结构与无外接插口,实现了汽车防盗器的防水功能。
摘要(英文): The invention discloses a waterproof automotive antitheft device. The waterproof automotive antitheft device is connected with an automotive lock and comprises an automotive antitheft unit and an automobile control unit. The automotive antitheft unit comprises a remote control receiving unit, a first processing control unit, a relay unit, a storage unit and a power supply unit. The automobile control unit comprises a remote control sending unit, a second processing control unit, a press key unit and a battery unit. The automotive antitheft unit and the automobile control unit are respectively provided with a waterproof protective layer, a connecting port is not arranged between the automotive antitheft unit and the automobile control unit, and the automotive antitheft unit and the automobile control unit are connected through wireless communication. The waterproof automotive antitheft device has the advantages that the waterproof automotive antitheft device is simple in structure and convenient to operate, and monitoring and control functions are achieved for an automotive owner within a certain long-distance range. In addition, the automotive antitheft device is provided with a waterproof structure and is not provided with an external socket, so that a waterproof function of the automotive antitheft device is achieved.
  • 商标交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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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防水型汽车防盗器,与汽车锁相连接,其包括:汽车防盗单元和汽车控制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车防盗单元包括遥控接收单元、第一处理控制单元、继电器单元、存储单元和供电单元;所述汽车控制单元包括遥控发送单元,第二处理控制单元,按键单元和电池单元;所述遥控接收单元和所述遥控发送单元无线通信连接;所述遥控接收单元、继电器单元和存储单元分别与第一处理控制单元相连接;所述供电单元分别与遥控接收单元、第一处理控制单元、继电器单元和存储单元相连接,提供电源;所述继电器单元与汽车锁相连接;所述遥控发送单元和按键单元分别与第二处理控制单元相连接,所述电池单元分别与遥控发送单元,第二处理控制单元,按键单元相连接,提供电源;所述汽车防盗单元和汽车控制单元分别具有防水保护层,所述汽车防盗单元和汽车控制单元之间未设置连接端口,所述汽车防盗单元和汽车控制单元之间无线通信连接。

1.一种防水型汽车防盗器,与汽车锁相连接,其包括:汽车防盗单元和汽车控制单元;其特征在于, 所述汽车防盗单元包括遥控接收单元、第一处理控制单元、继电器单元、存储单元和供电单元; 所述汽车控制单元包括遥控发送单元,第二处理控制单元,按键单元和电池单元; 所述遥控接收单元和所述遥控发送单元无线通信连接; 所述遥控接收单元、继电器单元和存储单元分别与第一处理控制单元相连接;所述供电单元分别与遥控接收单元、第一处理控制单元、继电器单元和存储单元相连接,提供电源;所述继电器单元与汽车锁相连接; 所述遥控发送单元和按键单元分别与第二处理控制单元相连接,所述电池单元分别与遥控发送单元,第二处理控制单元,按键单元相连接,提供电源; 所述汽车防盗单元和汽车控制单元分别具有防水保护层,所述汽车防盗单元和汽车控制单元之间未设置连接端口,所述汽车防盗单元和汽车控制单元之间无线通信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水型汽车防盗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按键单元采用液晶显示屏实现按键功能。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水型汽车防盗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处理控制单元和第二处理控制单元分别采用ARM处理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水型汽车防盗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遥控发送单元和遥控接收单元分别采用ZIGBEE无线通信模块,所述ZIGBEE无线通信模块采用ZIGBEE协议进行相互之间的无线通信。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水型汽车防盗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供电单元与汽车的电瓶器相连接;所述电池单元通过电池提供电源。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水型汽车防盗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继电器单元连接在所述第一处理控制单元和汽车锁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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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防水型汽车防盗器,与汽车锁相连接,其包括:汽车防盗单元和汽车控制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车防盗单元包括遥控接收单元、第一处理控制单元、继电器单元、存储单元和供电单元;所述汽车控制单元包括遥控发送单元,第二处理控制单元,按键单元和电池单元;所述遥控接收单元和所述遥控发送单元无线通信连接;所述遥控接收单元、继电器单元和存储单元分别与第一处理控制单元相连接;所述供电单元分别与遥控接收单元、第一处理控制单元、继电器单元和存储单元相连接,提供电源;所述继电器单元与汽车锁相连接;所述遥控发送单元和按键单元分别与第二处理控制单元相连接,所述电池单元分别与遥控发送单元,第二处理控制单元,按键单元相连接,提供电源;所述汽车防盗单元和汽车控制单元分别具有防水保护层,所述汽车防盗单元和汽车控制单元之间未设置连接端口,所述汽车防盗单元和汽车控制单元之间无线通信连接。
原文:

1.一种防水型汽车防盗器,与汽车锁相连接,其包括:汽车防盗单元和汽车控制单元;其特征在于, 所述汽车防盗单元包括遥控接收单元、第一处理控制单元、继电器单元、存储单元和供电单元; 所述汽车控制单元包括遥控发送单元,第二处理控制单元,按键单元和电池单元; 所述遥控接收单元和所述遥控发送单元无线通信连接; 所述遥控接收单元、继电器单元和存储单元分别与第一处理控制单元相连接;所述供电单元分别与遥控接收单元、第一处理控制单元、继电器单元和存储单元相连接,提供电源;所述继电器单元与汽车锁相连接; 所述遥控发送单元和按键单元分别与第二处理控制单元相连接,所述电池单元分别与遥控发送单元,第二处理控制单元,按键单元相连接,提供电源; 所述汽车防盗单元和汽车控制单元分别具有防水保护层,所述汽车防盗单元和汽车控制单元之间未设置连接端口,所述汽车防盗单元和汽车控制单元之间无线通信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水型汽车防盗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按键单元采用液晶显示屏实现按键功能。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水型汽车防盗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处理控制单元和第二处理控制单元分别采用ARM处理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水型汽车防盗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遥控发送单元和遥控接收单元分别采用ZIGBEE无线通信模块,所述ZIGBEE无线通信模块采用ZIGBEE协议进行相互之间的无线通信。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水型汽车防盗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供电单元与汽车的电瓶器相连接;所述电池单元通过电池提供电源。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水型汽车防盗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继电器单元连接在所述第一处理控制单元和汽车锁之间。

翻译:
一种防水型汽车防盗器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汽车防盗器,特别涉及一种具有防水功能和无线开关锁功能的防水型汽车防盗器。

【背景技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这种高档的交通工具已经被较多数家庭所拥有,而汽车的防盗性、专用性也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特别是交规越来越严格的现在,人们处处都担心超速、闯红灯等被扣分行为,因此各车主都很在意汽车的防盗性,还在意对汽车的个人控制方便性和防水型。

【发明内容】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中汽车的汽车防盗器缺乏防水性与方便性等特点,本发明提供了一种防水型汽车防盗器,本发明实现了车主方便控制汽车锁,同时也实现汽车的防盗功能和防水功能。

针对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防水型汽车防盗器,与汽车锁相连接,其包括:汽车防盗单元和汽车控制单元;

所述汽车防盗单元包括遥控接收单元、第一处理控制单元、继电器单元、存储单元和供电单元;

所述汽车控制单元包括遥控发送单元,第二处理控制单元,按键单元和电池单元;

所述遥控接收单元和所述遥控发送单元无线通信连接;

所述遥控接收单元、继电器单元和存储单元分别与第一处理控制单元相连接;所述供电单元分别与遥控接收单元、第一处理控制单元、继电器单元和存储单元相连接,提供电源;所述继电器单元与汽车锁相连接;

所述遥控发送单元和按键单元分别与第二处理控制单元相连接,所述电池单元分别与遥控发送单元,第二处理控制单元,按键单元相连接,提供电源;

所述汽车防盗单元和汽车控制单元分别具有防水保护层,所述汽车防盗单元和汽车控制单元之间未设置连接端口,所述汽车防盗单元和汽车控制单元之间无线通信连接。

    在本发明的防水型汽车防盗器中,所述按键单元采用液晶显示屏实现按键功能。

    在本发明的防水型汽车防盗器中,所述第一处理控制单元和第二处理控制单元分别采用ARM处理器。

    在本发明的防水型汽车防盗器中,所述遥控发送单元和遥控接收单元分别采用ZIGBEE无线通信模块,所述ZIGBEE无线通信模块采用ZIGBEE协议进行相互之间的无线通信。

    在本发明的防水型汽车防盗器中,所述供电单元与汽车的电瓶器相连接;所述电池单元通过电池提供电源。

    在本发明的防水型汽车防盗器中,所述继电器单元连接在所述第一处理控制单元和汽车锁之间。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本发明结构简单,操作方便,实现了车主在一定远距离范围内监控与控制功能,同时本发明的汽车防盗器的防水结构与无外接插口,实现了汽车防盗器的防水功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防水型汽车防盗器的优选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如图1所示的一种防水型汽车防盗器,与汽车锁相连接,其包括:汽车防盗单元和汽车控制单元;

所述汽车防盗单元包括遥控接收单元、第一处理控制单元、继电器单元、存储单元和供电单元;

所述汽车控制单元包括遥控发送单元,第二处理控制单元,按键单元和电池单元;

所述遥控接收单元和所述遥控发送单元无线通信连接;

所述遥控接收单元、继电器单元和存储单元分别与第一处理控制单元相连接;所述供电单元分别与遥控接收单元、第一处理控制单元、继电器单元和存储单元相连接,提供电源;所述继电器单元与汽车锁相连接;

所述遥控发送单元和按键单元分别与第二处理控制单元相连接,所述电池单元分别与遥控发送单元,第二处理控制单元,按键单元相连接,提供电源;

所述汽车防盗单元和汽车控制单元分别具有防水保护层,所述汽车防盗单元和汽车控制单元之间未设置连接端口,所述汽车防盗单元和汽车控制单元之间无线通信连接。

    在本发明的防水型汽车防盗器中,所述按键单元采用液晶显示屏实现按键功能。

    在本发明的防水型汽车防盗器中,所述第一处理控制单元和第二处理控制单元分别采用ARM处理器。

    在本发明的防水型汽车防盗器中,所述遥控发送单元和遥控接收单元分别采用ZIGBEE无线通信模块,所述ZIGBEE无线通信模块采用ZIGBEE协议进行相互之间的无线通信。

    在本发明的防水型汽车防盗器中,所述供电单元与汽车的电瓶器相连接;所述电池单元通过电池提供电源。

    在本发明的防水型汽车防盗器中,所述继电器单元连接在所述第一处理控制单元和汽车锁之间。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优点在于:本发明结构简单,操作方便,实现了车主在一定远距离范围内监控与控制功能,同时本发明的汽车防盗器的防水结构与无外接插口,实现了汽车防盗器的防水功能。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发明的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发明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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