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汽车安全预警装置以及汽车 | ||
专利名称(英文): | Automobile and automobile safety warning device | ||
专利号: | CN201521126514.8 | 申请时间: | 20151230 |
公开号: | CN205365397U | 公开时间: | 20160706 |
申请人: | 南昌理工学院 | ||
申请地址: | 330000 江西省南昌市昌北经济开发区英雄大道901号 | ||
发明人: | 杨海东; 郭鹏飞; 白书华 | ||
分类号: | B60Q1/30 | 主分类号: | B60Q1/30 |
代理机构: |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何世磊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汽车安全预警装置,包括一主控组件、连接线、通过该连接线与该主控组件连接的外接组件,该外接组件中设有一投影装置以及测距装置,该主控组件用于与汽车的制动系统连接,以获取汽车的行车状态,当汽车出现公路紧急停车或车祸时,该主控组件提醒驾驶员打开投影装置,使投影装置在车后方安全距离的位置投影安全标识,该测距装置捕捉该安全标识的位置,计算安全标识的距离,从而证保该距离为安全距离。上述汽车安全预警装置可在汽车在路上临时停车或紧急停车时,第一时间提醒驾驶员设置投影安全标识,驾驶员不需要下车,保证驾驶员安全的同时,警示后方车辆,从而最大限度的避免追尾事故的发生。 | ||
摘要(英文): | The utility model relates to a vehicle safety warning device, includes a main control assembly, connecting line, through the connecting wire and the master control assembly is connected to the external component, the external component and is provided with a projection device in the distance-measuring device, the main component is used for connecting the brake system of the car, in order to obtain the driving state of the vehicle, when the vehicle is parking or highway emergency occurs at the time of accident, to remind the driver to open the main assembly of the projection apparatus, the projection apparatus in the car behind the position of the safety distance of the projection of the security mark, the distance-measuring device of the position of the catching this security label, to calculate the distance between the security label, thus the card guarantees this distance for safety distance. The above-mentioned car safety warning device can be in the automobile on the road when the Provisional parking or emergency stop, 1st time alert the driver to set the projection of the security identification, the driver does not need to get off, the safety of drivers can be ensured at the same time, warning rear vehicle, so as to maximally avoid the rear-end collision. |
1.一种汽车安全预警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一主控组件、连接线、通过 该连接线与该主控组件连接的外接组件,该外接组件中设有一投影装置以及测 距装置,该主控组件用于与汽车的制动系统连接,以获取汽车的行车状态,当 汽车出现公路紧急停车或车祸时,该主控组件提醒驾驶员打开投影装置,使投 影装置在车后方安全距离的位置投影安全标识,该测距装置捕捉该安全标识的 位置,计算安全标识的距离,从而证保该距离为安全距离。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安全预警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安全距离为 车尾以外不小于100米。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安全预警装置,其特征在于,其通过主控组 件设置需要投影的安全标识的形状。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汽车安全预警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安全标识为 立体三角架或者文字警示语。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安全预警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投影装置的 镜头处设有可自动闭合以及打开的保护盖,该保护盖在该投影装置被激活后自 动打开,汽车恢复行驶后自动闭合。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汽车安全预警装置,其特征在于,该保护盖为多 片可在投影装置的镜头边缘旋转的遮挡片。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安全预警装置,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一 微调组件,该微调组件微调使该安全标识位于马路的中部。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安全预警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外接组件上 进一步设有声音定向发送装置,该声音定向发送装置可定向发送警示声音到本 车道以及相邻车道,使本车道以及相邻车道的驾驶员在安全标识附近一定范围 内可以听到警示声音。
9.一种汽车,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8任意一项所述的汽车安全预 警装置。
1.一种汽车安全预警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一主控组件、连接线、通过 该连接线与该主控组件连接的外接组件,该外接组件中设有一投影装置以及测 距装置,该主控组件用于与汽车的制动系统连接,以获取汽车的行车状态,当 汽车出现公路紧急停车或车祸时,该主控组件提醒驾驶员打开投影装置,使投 影装置在车后方安全距离的位置投影安全标识,该测距装置捕捉该安全标识的 位置,计算安全标识的距离,从而证保该距离为安全距离。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安全预警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安全距离为 车尾以外不小于100米。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安全预警装置,其特征在于,其通过主控组 件设置需要投影的安全标识的形状。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汽车安全预警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安全标识为 立体三角架或者文字警示语。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安全预警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投影装置的 镜头处设有可自动闭合以及打开的保护盖,该保护盖在该投影装置被激活后自 动打开,汽车恢复行驶后自动闭合。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汽车安全预警装置,其特征在于,该保护盖为多 片可在投影装置的镜头边缘旋转的遮挡片。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安全预警装置,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一 微调组件,该微调组件微调使该安全标识位于马路的中部。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安全预警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外接组件上 进一步设有声音定向发送装置,该声音定向发送装置可定向发送警示声音到本 车道以及相邻车道,使本车道以及相邻车道的驾驶员在安全标识附近一定范围 内可以听到警示声音。
9.一种汽车,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8任意一项所述的汽车安全预 警装置。
翻译: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汽车安全预警装置及具有该 汽车安全预警装置的汽车。
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的发展,汽车进入千家万户,行车安全也日益受到社会的重视。
汽车在行驶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遇到临时停车或交通事故致使停车的情 况,一般这种情况下,驾驶员需要将随车携带的警示三角架放在汽车后方一定 距离的位置上,以警示后方的车辆注意。但这种情况是极其危险的,一方面, 后方随时可能会有车辆开过来,不会留给驾驶员时间放三角架,另一方面,在 阴雨、大雾或者夜间等可视条件差的环境中,后方的车辆不一定能看到前方放 置的三角架。再者,驾驶员放置三角架的距离常常因为没有参照而不够安全警 示距离,给后方的车辆反应时间太短,仍导致大量追尾事故,因此,因汽车临 时停车或被迫停车导致的交通事故层出不穷。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由此造成 的后果常常不堪设想。
实用新型内容
基于此,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解决临时停车或被迫停车而造成的安全 事故的汽车安全预警装置,以及具有该安全预警装置的汽车。
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汽车安全预警装置,包括一主控组件、连接线、通过 该连接线与该主控组件连接的外接组件,该外接组件中设有一投影装置以及测 距装置,该主控组件用于与汽车的制动系统连接,以获取汽车的行车状态,当 汽车出现公路紧急停车或车祸时,该主控组件提醒驾驶员打开投影装置,使投 影装置在车后方安全距离的位置投影安全标识,该测距装置捕捉该安全标识的 位置,计算安全标识的距离,从而证保该距离为安全距离。
本实用新型中的上述汽车安全预警装置可在汽车在路上临时停车或紧急停 车时,第一时间提醒驾驶员设置投影安全标识,驾驶员不需要下车,或暴露在 马路上,保证驾驶员安全的同时,警示后方车辆,并且可准确把握安全标识的 设置距离,从而最大限度的避免追尾事故的发生。
进一步地,该安全距离为车尾以外不小于100米。
进一步地,其通过主控组件设置需要投影的安全标识的形状。
进一步地,该安全标识为立体三角架或者文字警示语。
进一步地,该投影装置的镜头处设有可自动闭合以及打开的保护盖,该保护 盖在该投影装置被激活后自动打开,汽车恢复行驶后自动闭合。
进一步地,该保护盖为多片可在投影装置的镜头边缘旋转的遮挡片。
进一步地,包括一微调组件,该微调组件微调使该安全标识位于马路的中 部。
进一步地,该外接组件上进一步设有声音定向发送装置,该声音定向发送 装置可定向发送警示声音到本车道以及相邻车道,使本车道以及相邻车道的驾 驶员在安全标识附近一定范围内可以听到警示声音。
另外,本实用新型进一步提供一种具备上述汽车安全预警装置的汽车。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的汽车安全预警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的汽车安全预警装置的外接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具备图1所示的汽车安全预警装置的汽车应 用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二实施例中的汽车安全预警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三实施例中的汽车安全预警装置的外接组件的结构示意 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将参照相关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更全面 的描述。附图中给出了本实用新型的首选实施例。但是,本实用新型可以多种 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实施例。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例 的目的是使对本实用新型的公开内容更加透彻全面。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设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 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 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 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 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 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 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及/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 组合。
请参阅图1及图2,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提供的汽车安全预警装置100,包 括一主控组件10、连接线20、通过该连接线20与该主控组件10连接的外接组 件30,设于该外接组件中的一投影装置40与测距装置50。
该主控组件10用于与汽车的制动系统连接,用于获取汽车的行车状态,当 汽车出现公路紧急停车或车祸时,该主控组件10提醒驾驶员打开投影装置30, 使投影装置30在车后方安全距离的位置投影安全标识,通常设置为车尾100米 以外,即不小于100米,安全标识为立体三角架或者文字警示语。
外接组件30用于设置于汽车的尾部,用于承载该投影装置40与测距装置 50,本实施例中该外接组件30为一柱状空心组件,在其它实施例中可根据需要 选择任意适合安装的形状。
该投影装置40为红色激光投影装置,其具有光线穿透力强,可投射距离远 的优点,其可以通过主控组件10设置需要投影的安全标识的形状。该投影装置 40的镜头处设有可自动闭合以及打开的保护盖41。该保护盖在该投影装置40 被激活后自动打开,汽车恢复行驶后自动闭合,从而保护该投影装置40的镜头。 本实施例中,该保护盖41为多片可在投影装置30的镜头边缘旋转的遮挡片。 该投影装置30打开时,该遮挡片旋转至该投影装置30的镜头的边缘,从而露 出该投影装置30的镜头。
该测距装置50为一激光敏感摄像头,其可以捕捉安全标识的激光投影位置, 计算安全标识的距离,从而证保该距离为安全距离。
请参考图3,本实用新型中的上述汽车安全预警装置100可在汽车101在路 上临时停车或紧急停车时,第一时间提醒驾驶员设置投影安全标识102,驾驶员 不需要下车,或暴露在马路上,保证驾驶员安全的同时,警示后方车辆,并且 可准确把握安全标识的设置距离,从而最大限度的避免追尾事故的发生。
图4所示为本实用新型第二施例中的汽车安全预警装置200的结构模块图, 其在第一实施例的基础上增加了一微调组件60。由于马路的高低转弯等因素, 汽车在路上临时停车或紧急停车时,投影安全标识的位置不一定刚刚好在马路 的正确警示位置,这里驾驶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微调组件60进行微调,使 投影安全标识刚好位于马路的中部,以准确警示后方车辆。
图5所示为本实用新型第三施例中的汽车安全预警装置的外接组件30a的 结构示意图,其在第一实施例的基础上在外接组件上增加了声音定向发送装置 70,该声音定向发送装置70可定向发送警示声音到本车道以及相邻车道,使本 车道以及相邻车道的驾驶员在安全标识附近2米范围内可以听到警示声音,这 样在白天安全标识不明显的情况下可以进一步提示后方以及相邻车辆。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某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 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 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 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 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