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 | 一种真空助力器的中心阀式双腔制动主缸 | ||
专利名称(英文): | The center of the vacuum booster valve type double-cavity in the brake master cylinder | ||
专利号: | CN201520004227.3 | 申请时间: | 20150105 |
公开号: | CN204355031U | 公开时间: | 20150527 |
申请人: | 芜湖东光奥威汽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 | ||
申请地址: | 241200 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经济开发区纬三路 | ||
发明人: | 关超; 汪腾蛟; 李德印; 张茂和; 张红军; 刘志超; 胡爽 | ||
分类号: | B60T13/569; B60T13/57 | 主分类号: | B60T13/569 |
代理机构: | 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50 | 代理人: | 汤东凤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真空助力器的中心阀式双腔制动主缸,属于汽车技术领域。包括缸体,还包括第一活塞、第二活塞、与第一活塞连接的第一阀体、与第二活塞连接的第二阀体,所述第一阀体与所述第二活塞连接,所述第一阀体、及第二阀体上分别设置有第一阀芯、第二阀芯,以及可由第一阀芯、第二阀芯移动的开启或关闭的第一阀口、第二阀口;第一阀体及第二阀体分别与缸体内壁形成第一工作腔及第二工作腔。制动系统的制动液压发生波动时,制动主缸总成可以迅速做出反应,其液压的变化频率可达每秒4~10次,液压可达20Mpa高压。 | ||
摘要(英文): | The utility model discloses a vacuum booster center valve type double-cavity brake master cylinder, which belongs to the automobile technical field. Comprises a cylinder body, also includes the piston 1st, the 2nd, and 1st piston connected with the valve 1st, 2nd and 2nd connected with the piston valve body, said 1st 2nd piston is connected with the valve body, the valve 1st, and 2nd are respectively arranged on the valve body the valve 1st, 2nd valve core, the valve core and 1st, 2nd valve core to move the opening or closing of the valve port of the 1st, 2nd valve port; valve body and 1st 2nd the valve are respectively formed on the inner wall of the cylinder body and of the working cavity 1st 2nd working chamber. Brake system when the brake hydraulic pressure fluctuates, can be rapidly brake master cylinder assembly to make reaction, its hydraulic change frequency can reach every seconds 4-10 time, hydraulic pressure can be up to 20 MPa high pressure. |
1.一种真空助力器的中心阀式双腔制动主缸,包括缸体,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一活塞、第二活塞、与第一活塞连接的第一阀体、与第二活塞连接的第二阀体,所述第一阀体与所述第二活塞连接,所述第一阀体、及第二阀体上分别设置有第一阀芯、第二阀芯,以及可由第一阀芯、第二阀芯移动的开启或关闭的第一阀口、第二阀口;第一阀体及第二阀体分别与缸体内壁形成第一工作腔及第二工作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真空助力器的中心阀式双腔制动主缸,其特征在于,所述缸体设置有分别与第一阀芯及第二阀芯对应、以限制第一阀芯及第二阀芯移动的第一控制销及第二控制销。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真空助力器的中心阀式双腔制动主缸,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阀体、第二阀体内分别设置有使第一阀芯、第二阀芯移动的第一阀簧、第二阀簧。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真空助力器的中心阀式双腔制动主缸,其特征在于,所述缸体内设置有分别用于使第一阀体、第二阀体复位的第一回位弹簧、第二回位弹簧。
1.一种真空助力器的中心阀式双腔制动主缸,包括缸体,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一活塞、第二活塞、与第一活塞连接的第一阀体、与第二活塞连接的第二阀体,所述第一阀体与所述第二活塞连接,所述第一阀体、及第二阀体上分别设置有第一阀芯、第二阀芯,以及可由第一阀芯、第二阀芯移动的开启或关闭的第一阀口、第二阀口;第一阀体及第二阀体分别与缸体内壁形成第一工作腔及第二工作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真空助力器的中心阀式双腔制动主缸,其特征在于,所述缸体设置有分别与第一阀芯及第二阀芯对应、以限制第一阀芯及第二阀芯移动的第一控制销及第二控制销。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真空助力器的中心阀式双腔制动主缸,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阀体、第二阀体内分别设置有使第一阀芯、第二阀芯移动的第一阀簧、第二阀簧。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真空助力器的中心阀式双腔制动主缸,其特征在于,所述缸体内设置有分别用于使第一阀体、第二阀体复位的第一回位弹簧、第二回位弹簧。
翻译: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真空助力器的中心阀式双腔制动主缸,属于汽车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刹车系统在汽车中的作用十分重要,能够保障人们的行车安全,而刹车系统的重要部件是真空助力器,其原理是利用汽车发动机或真空泵产生的真空,通过在一个壳体内的两个不同工作腔皮膜之间的压力差的变化,来起到增加制动主缸的推力的作用,制动主缸通过液压回路连接至液压制动器进行液压控制。目前的真空助力器存在一些缺点,当制动主缸的活塞相对缸体移动时,由于高压的作用,在补尝孔和回油孔处就会发生密封皮碗的过度磨损或切削现象,这样就会造成制动主缸失效,从而造成制动失效,危及驾驶员的安全。
发明内容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安全可靠的真空助力器的中心阀式双腔制动主缸。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其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真空助力器的中心阀式双腔制动主缸,包括缸体,还包括第一活塞、第二活塞、与第一活塞连接的第一阀体、与第二活塞连接的第二阀体,所述第一阀体与所述第二活塞连接,所述第一阀体、及第二阀体上分别设置有第一阀芯、第二阀芯,以及可由第一阀芯、第二阀芯移动的开启或关闭的第一阀口、第二阀口;第一阀体及第二阀体分别与缸体内壁形成第一工作腔及第二工作腔。
优选的是,所述缸体设置有分别与第一阀芯及第二阀芯对应、以限制第一阀芯及第二阀芯移动的第一控制销及第二控制销。
优选的是,所述第一阀体、第二阀体内分别设置有使第一阀芯、第二阀芯移动的第一阀簧、第二阀簧。
优选的是,所述缸体内设置有分别用于使第一阀体、第二阀体复位的第一回位弹簧、第二回位弹簧。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制动系统的制动液压发生波动时,制动主缸总成可以迅速做出反应,其液压的变化频率可达每秒4~10次,液压可达20Mpa高压。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在真空助力器上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阀体与阀芯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缸体;2、第二回位弹簧;3、第二工作腔;4、第二阀芯;5、第二阀体;6、第二控制销;7、第二活塞;8、第一回位弹簧;9、第一工作腔;10、第一阀体;11、第一阀芯;12、第一控制销;13、第一活塞;14、第一阀簧;15、第一阀口;16、助力器。
具体实施方式
如附图1至3所示的一种真空助力器的中心阀式双腔制动主缸,包括缸体1,还包括第一活塞13、第二活塞7、与第一活塞13连接的第一阀体10、与第二活塞7连接的第二阀体5,所述第一阀体10与所述第二活塞7连接,所述第一阀体10、及第二阀体5上分别设置有第一阀芯11、第二阀芯4,以及可由第一阀芯11、第二阀芯4移动的开启或关闭的第一阀口15、第二阀口;第一阀体10及第二阀体5分别与缸体1内壁形成第一工作腔9及第二工作腔3。
所述缸体1设置有分别与第一阀芯11及第二阀芯4对应、以限制第一阀芯11及第二阀芯4移动的第一控制销12及第二控制销6。
所述第一阀体10、第二阀体5内分别设置有使第一阀芯11、第二阀芯4移动的第一阀簧14、第二阀簧。
所述缸体内设置有分别用于使第一阀体10、第二阀体5复位的第一回位弹簧8、第二回位弹簧2。
以下对本实用新型的工作过程进行描述,由于第一阀体10及第二阀体5处的结构都相同,因此统一进行描述。制动时,活塞在助力器16的推力作用下开始左移,当阀芯脱离控制销时,阀芯在阀簧作用下将阀口关闭,这时工作腔建立起液压并通过出油口传递给制动管路。
解除制动时,活塞在回位簧作用下,迅速退回,在真空度的作用下,阀芯打开,制动液经回油孔并通过阀口充满工作腔。等待下一次制动。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