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东莞市常成五金电子有限公司 申请时间:20150318
发明人:丁卫国
主分类号:E01F9/017 分类号:E01F9/017; E01F9/015; E01F15/00; E04H6/42
本实用新型涉及道路安全警示装置技术领域,特指一种警示桩;本实用新型包括弹簧、底座,底座中部具有限位环,限位环中间为开口,弹簧的主体穿过限位环的开口、底端位于限位环内,底座上开设有腰形孔;本实用新型直接采用弹簧作为警示桩主体,受外力作用时可以多角度旋转,外力消失时,能够快速复原,安装方便、不会损坏汽车、变形后不用拆除替换,多次被碰撞也可以继续使用。